关于建立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的意见一、指导思想建立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是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途径,是永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党员与群众的“零距离”恳谈活动,了解民意,听取真言,宣讲政策,感受教育,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积极性,使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经常得实惠,为推进环境建设、实现“三个示范”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⒈“零距离”恳谈的人员
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中的“党员”,包括隶属于我县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全体党员,由各级党组织具体负责安排
其中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是主体,农村和企业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恳谈活动
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中的“群众”,主要指生活困难群众、离退休人员、重点上访人员,具体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信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研究,每年集中确定一次
参加恳谈的群众人员的确定要保证科学性、合理性
对在平时出现的困难群众、离退休人员,尤其是重点上访人员,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及时确定,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党员做好恳谈工作
参加恳谈的群众名单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XX县区机关党工委分配给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做到合理分配,有序进行
一是镇XX县区困难群众的恳谈由县级机关部门党组织负责为主,其他乡镇、农村、企事业单位困难群众的恳谈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为主,结合机关部门与农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党员与群众定向帮扶工作的实施
二是离退休人员的恳谈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为主,结合《关于进一(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步深化“关爱基层”活动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群众关心若干事项的通知》(淳先组发〔〕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三是重点上访人员的恳谈由上访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为主,第1页共4页结合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