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安全制度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质安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消防安全教育(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消防安全培训(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项目全体员工
(二)项目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
生活区、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
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第五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考核奖惩,参照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和奖惩制度执行
第1页共7页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项目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