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甲方)是建筑装饰工程行业具有设计和施工双甲资质的资深企业,在云南建筑装饰市场具有一定的份额和良好的口碑;(乙方)是专业从事建筑装饰施工的劳务公司,具有雄厚的劳动力资源和技术力量,并且具备高度规范的施工现场水准
鉴于双方在建筑装饰工程领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使双方企业间的合作更加紧密,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共谋更大发展的目标,本着互相信赖、相互协作的原则,双方共同决定建立企业间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签定本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宗旨1
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具体合作事宜需在每一项合作具体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双方合作无排他性,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及各自名义承担的对外经营责任
双方应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拓展合作领域
双方同意互为合作事项创造最惠条件和待遇,共同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双方的合作不违反国家和地方和各种法律和规定
二.战略合作方式1
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进行营销信息交流
如有需要,双方可针对特定的项目展开全方位的合作
甲方所承揽的建筑装饰工程项目,在合理平等的条件下优先将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
乙方应将劳动力和技术资源向甲方承揽的工程项目倾斜和优先保障
双方合作逐步向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面项目管理过渡
以便甲方将主要工作重心向市场拓展转移
双方定期和不定期地共同进行人员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双方员工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