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镇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提高外资利用质量,促进我镇招商引资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投资的经镇招商办确认的镇境外投资商或企业回乡创业的个人或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在发展本镇经济过程中,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以经济资源优势激发投资者的投资欲望,吸引投资商或资本扩张企业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产品、市场和管理等生产要素,促进全镇经济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招商引资必须坚持“六结合”的原则:(一)招商引资要与发展本镇特色经济相结合;(二)招商引资要与推进产业化(集团化)建设相结合;(三)招商引资要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四)政府招商要与全民招商、以商招商相结合;(五)引进资金要与引进人才、技术、市场、管理经验相结合;(六)当前招商要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成立镇小街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招商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招商引资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组长为镇党委书记、镇长,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班子成员
第六条镇招商办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文件精神;(二)对全镇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三)制定全镇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意见;(四)检查、指导全镇的招商引资工作
第七条镇招商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镇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全镇招商引资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编制下达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
(二)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及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向外征集、储存、编印、推介项目,做好引进、洽谈、签约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开展全方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