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实制度[五篇材料]第一篇:金桥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实制度金桥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实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民主集中制建设,实现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事处党委领导班子,社区领导班子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属于党委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纪实是指党委负责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酝酿、决策和执行等阶段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第四条党委领导班子应当制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第二章纪实内容和范围第五条对党委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重大决策事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重大事项;2、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的制定、调整和落实;3、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措施方面的重大事第1页共17页项;4、重大伤亡、责任事故、涉稳事件的处置等重大事项;5、重大行政审批事项;6、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需要集体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按干部管理权限,应由党委会议决定的有关干部的推荐、任免、考核和奖惩;2、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3、本单位后备干部的推荐;4、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大工程主要负责人的聘任;5、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政府各类重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