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制度与执行程序专题一、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
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只包含一个内容,注明起始和停止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医师下达医嘱应认真负责,严禁不看病人就下医嘱,医嘱下达后应复查一遍,确认无误再交由护士执行
三、医嘱种类(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写在长期医嘱单内,须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
护士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相应内容、执行时间,并签名
临时备用医嘱仅在医师开出12小时内有效,写在临时医嘱单内,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四、常规医嘱一般应在每日上午十时以前开出
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病人因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
新入院病人,一般在入院一小时内开出,急危重症病人应随时开出
五、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字迹清楚,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若为一组医嘱“取消”,应标注在第一项医嘱的左前方,并由医师在整组医嘱最后面签名
六、长期医嘱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应由医师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
医师和执行护士均应签名
七、更改医嘱,应先停止原医嘱再重开医嘱
第1页共10页八、两种以上药物组成一组医嘱,如只停用其中一种药物时应停止全组医嘱然后重开
九、凡转科、手术、分娩后及重整医嘱,在长期医嘱的最后一项下面划一条红线
若上一页最后一行写满,需在新一页的第一项医嘱的顶线上划一条红线
若上一页仅剩一行,可不写医嘱,但需注明“空格”
凡长期医嘱单超过三张,必须重整,并在医嘱栏的中央写上“重整医嘱”及重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