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行政监察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中心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健全机制和网络体系,为效能监察提供组织保障建立行政效能保障体系并使其有效运作既是行政效能推进的实体内容,又是行政监察机关履行效能监察职责的依托和根据
为此,我们把健全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制度,构建网络体系,作为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是建立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机构
建立了以郭剑彪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益扬、常务副市长刘爱世为副组长的市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并建立了行政效能监察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机构、成员组成、明确了联席会议和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
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爱世和市政府秘书长李善忠心为召集人,成员由市纪委、监察局等18个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1)组织协调、完善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机制;(2)听取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情况汇报;(3)研究分析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和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案件处理办法、加强行政管理、落实政策措施的建议
督促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市政府和联席会议有关效能监察决定事项
二是建立了行政效能监督员队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聘请了效能监督员268名,并向行政效能监督员颁发了监督检查证,制订了《舟山市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督员工作规则》,规定了效能监督员的聘请对象、基本条件、职责、权利和义务及聘请办法,明确了监督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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