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我参考总结(通用)**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截了当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六届和十六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标准司法所为目的,强化队伍建立,实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化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立,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效劳;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立“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制造稳定的消费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标准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
下面,主要从组织构造建立、队伍建立、制度建立、根底建立、业务建立等方面作自我总结如下:一、加大投入,处理咨询题,努力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立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情况
因而,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
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养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咨询题
这些咨询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习惯的
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养
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效劳经济开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注重,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
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装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
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的才能,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