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各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汇总5篇范文1XX省XX县区人民政府通政发[2004]21号关于确定XX县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区位补偿价标准及有关补助费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为贯彻落实《XX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尽快完善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体系,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普通住宅指导价、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困难户补助费等具体标准确定如下:一、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的确定一经乡镇政府以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其实际使用面积不超过批准的部分为合法宅基地面积,超过批准的部分为违法占用面积;通县土地管理局1993年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却没有建房用地批准书,但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1982年以前经合法划定,使用至今的宅基地为老宅基地;不符合上述三种条件的宅基地为违法占地
二每宗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
3亩(折合200平方米);每宗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
4亩(折合267平方米);低于控制标准的宅基地面积按合法批准的面积计算
三经过合法批准的宅基地未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老宅基地未超2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最高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30%补偿
四违法占地形成的各类用地,不予补偿
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一永顺镇、梨园镇,潞城镇公路六环以XX县区域,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700---1600元/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1700---322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价55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120平方米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通州行政辖区部分、北京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北京通州工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