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暴力抢回借条构成何罪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那么你知道用暴力抢回借条构成何罪
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暴力抢回借条案例2020年1月,李强向王明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三个月后归还
到期后,李强却以各种借口不还
2020年6月17日,王明对李强说,如果再不归还借款就向法院起诉
李强怕王明真起诉,便想找机会将借条从王明手中拿回,使王明没有证据而打不成官司
2020年6月20日,李强在路上拦住王明,要求王明将借条撕毁,王明不肯,李强便对王明进行殴打,无奈之下,王明将借条给了李强,李强立即将借条撕毁
【分歧】对于李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强构成侵占罪
理由是李强主观是想占有属于王明所有的借条,是想占有他人的财物,构成侵占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强构成抢劫罪,理由是李强当场以暴力取回借条,主观上是为了不再归还这10万元钱,是为了非法占有,客观上实施了暴力行为
因此李强构成抢劫罪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
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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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罪的相同之处在于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犯罪对象都是他人财物,但还是有区别的,第一、就犯罪目的产生的时间而言,侵占罪是在行为人已经持有他人财物以后才产生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的,而抢劫罪是在没有持有他人财物之前
第二、侵占罪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