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自身建设相关制度马头镇党委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改善党委的领导,规范党委工作,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农业农村工作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二、研究、决定本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并负责督促落实。三、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认真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以“五个好”为目标,切实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龙头”作用,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同时抓好基层站所和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强化创新意识和规范意识,善于抓重点、抓典型,不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五、建立和健全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并把责任制与考核制、奖惩制结合起来,抓好落实。推行镇党委领导离任党建责任移交制度,保证党建工作的连续性。六、加强对本镇干部的管理,做好干部教育、培养、考核等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实施“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八、加强对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使其充分行使职权;加强对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镇党委会议制度一、镇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讨论决定。二、镇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中旬末召开。第1页共15页如需提前、延期或遇紧急事项需临时召开,视情况决定。党委会议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三、党委会议议事范围1、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及重要会议精神,部署和总结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2、讨论研究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并组织实施。4、对镇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等部门,提请讨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指导意见。5、审议通过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6、研究处理本镇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县委报告情况。7、研究决定重大财务开支,审议镇财政收支安排等其他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8、讨论党组织及党员发展有关事宜。马头镇党委议事制度一、党委会议议题由镇党委委员或其他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经镇党政办公室综合提交会议讨论。二、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对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或准备不充分的决策方案,一般不讨论。三、党委会议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投票方式(记名或无记名),也可采取口头或举手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以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四、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如仍不能做出决定,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五、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第2页共15页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决议才能有效。所讨论的问题若涉及党委委员的直系亲属时,有关成员应予回避。六、对党委会的决议,所有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如对决议由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七、对党委会议研究的机密事项,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会议情况。八、党委会做出决策后,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党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一、严格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每次学习都要记载,并在年终公布。除重要公务、因病或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