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篇:十五、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项目(2×1000mw)工程(十五)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中交四航局盐城滨海工程项目经理部2015年4月1总则1
1为规范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项目(2×1000mw)工程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项目(2×1000mw)工程建设过程中事故隐患的管理
3隐患排查、治理应全面客观、真实、有效,要与安全检查、危险源管理、安全标准化达标等工作相结合,构建隐患识别、评估和防控、治理体系
2管理职责2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范围、方法等;2
2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登记建档等;2
3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向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公司备案;2
4落实监理单位的隐患整改要求
3事故隐患分级分类3
1建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人身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四类
2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分为Ⅰ级重大事故隐患和Ⅱ级重大事故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一)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第1页共17页(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3)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二)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
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