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原则上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1/3。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八)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聘任制);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1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一)会长认为必要时;第1页共14页(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秘书处可以事项与参会人员约定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通知。2第八条理事会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议。理事会决议事项与理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表决时,该理事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表决。第九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或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由会长授权的副会长召集或主持。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在本次理事会会议结束前对本次理事会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并应向全体会员公开。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二)出席理事名单,也可附上会议签到记录;(三)会议议程;(四)理事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包括参加表决的人数、持同意、反对意见或弃权的人数等。第十二条监事会成员和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第十三条本制度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二篇:威宁自治县房地产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第2页共14页威宁自治县房地产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威宁房协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职责是在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负责。为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威宁自治县房协章程相关条款,制定常务理事会议制度。第一条、常务理事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探讨和处理协会重大事务,审议表决协会制度、计划、提案、建议以及选举等相关事务。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召开。第二条、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执行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组成,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第三条、常务理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须全体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四条、遇特殊情况可及时采用通讯形式,或临时提前召开,会议采用电话和书面方式通知。第五条、重大会议采用电话、qq群及书面方式提前通知,通知中须告知会议事由、议事内容,遇特殊、重大、紧急情况除外。第六条、常务理事会议,邀请名誉会长、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和主管单位出席会议,指导工作,但不参与表决。第七条、常务理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