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业补贴改革的探讨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是党中央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2020年1号文件中明确确定的粮食补贴改革的方向
然而对于如何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并实现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目前却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意见
本文结合世贸组织有关要求和我国实际对我国农业补贴改革的基本思路作一思考
一、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而农业又是弱质产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的要求,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必须积极、充分地利用世贸组织《农业协定》的“绿箱”和“黄箱”政策,借鉴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方式,改革我国现行农业补贴方式
当前,要根据我国财政状况,调整现行农业补贴范围、对象、项目、方式及计算依据,安排农业补贴总额及比率等,特别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粮食风险基金补贴范围、对象、方式和计算依据,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农业补贴为实现农村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服务
二、发挥农业补贴政策职能
我国农业已由计划经济全面向市场经济转轨,按照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实行更加自由化和市场化政策,必须充分利用农业补贴政策,引导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
利用农业补贴政策,帮助农民开发、经营土地,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
三、改革过去的农业补贴方式
要缩小农业补贴范围,发挥补贴效果
要改变过去补贴范围广、补贴面大、补贴资金分散的状况,把农业补贴集中用于农产品价格的补贴
目前要集中用于粮食主产区等特定区域,农民等特定群体,粮食、棉花等特定品种的补贴
但对粮食生产补贴的力度还不大,粮食风险基金直接用于农民的补贴还没有完全到位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