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报告制度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为规范xx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程序,明确报告流程,做到有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解决,根据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凡在xx内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及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xx内发生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电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职工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xx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xx内发生(现)的凶杀、绑架、敲诈,公私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1
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电厂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
三、报告程序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xx主要领导报告
xx武保部是xx内部处置治安案件和涉嫌刑事案件的职能部门,凡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或影响xx安全的重大事件的员工(xx在册正式员工、外聘员工)和发生案件当事人都有权、有责任向武保部报告
武保部xx值班室报警电话:6976110
xx内发生的盗窃案件、一般打架斗殴案件、xx员工及外第1页共2页来务工人员日常口角纠纷案件,发现人或受害人应先向xx武保部报告
如遇xx内有严重、恶性治安或刑事案件及特殊案件,如群体中毒、死亡、严重灾害事件、地震、雷击、房屋倒塌等恶性案件,发现人或受害者应先向xx武保部报告
武保部接到报案后,应对案件认真进行记录,同时及时向xx领导逐级报告,征求领导意见是否向公安机关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