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余杭15省道至临安02省道连接线改建工程(临安段)施工第二标段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余杭15省道至临安02省道连接线改建工程(临安段)施工第二标段一岗双责制度湖州集全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余杭15省道至临安02省道连接线改建工程(临安段)施工第二标段项目部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余杭15省道至临安02省道连接线改建工程(临安段)施工第二标段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余杭15省道至临安02省道连接线改建工程(临安段)施工第二标段项目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是指项目部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各单位行政正职(含主持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项目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1页共6页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区、交通厅、公路局、指挥部、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余杭15省道至临安02省道连接线改建工程(临安段)施工第二标段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