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城市管理局公务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根据《XX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XX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在编、在册职工的公务卡结算管理
第三条公务卡的性质和办理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公务卡,是指代理银行为在编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的,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账业务的贷记卡
二、公务卡以在编职工个人名义开立,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办理范围为在编、在册的正式职工
第四条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购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业务误餐费等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仍继续使用转账结算
第五条实行公务卡制度不改变我局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账规定
第二章公务卡使用和日常管理第六条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确因个1别特殊情况需要,经财务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现金报账:1、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劳务报酬;2、颁发给个人的先进、突出性贡献等一次性奖金;3、对困难职工、病患职工的慰问支出及其他工会支出;4、对弱势群体的慰问或救济支出;第1页共5页5、对伤亡人员的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支出;6、对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支出;7、单位外出执勤人员或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误餐补助支出;8、抢险救灾等紧急支出;9、其他目前不能采用转账和刷卡支付方式结算的商品、劳务支出
第七条我局确定的公务卡发卡行为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工行XX县区支行)
第八条公务卡的开立,按照“个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部门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办理,我局不对公务卡开设提供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