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工作制度一、帮教制度: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
2、组织乡镇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释解”人员进行管理
3、对两释人员情况做好纪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4、协助乡镇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5、配合派出所做好“释解”人员的教育工作
二、管理制度:1、每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释解”人员情况
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
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立健全乡镇、村帮教组织
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8、积极动员相关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三、岗位责任制度:1、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负责指导乡镇的安置帮教工作
2、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全年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评
3、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帮教小组成员分工帮教工作
4、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
5、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则从全年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7、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四、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第1页共2页1、每年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
2、建立统一的“释解”人员登记表
3、帮助乡镇、村建立帮教档案
4、每年对“释解”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5、对“释解”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记录在案
五、衔接制度:1、接到县局“刑释”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的村、居委会
2、督促村、居委会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定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释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六、检查、考核制度:1、帮教工作列入综合治理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
2、每半月对村、居委会的帮教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3、帮教组织、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