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XX县区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试行),特制定本制度。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三、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四、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稽核工作;(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第二篇: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合作社第1页共23页监事会工作制度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视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事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或设1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在本社社员中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三、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职责1、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它职责。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组织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五、监事会的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同意方能生效。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目录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2、理事会工作制度3、监事会工作制度4、财务管理制度第2页共23页5、社员管理制度(附:_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附: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6、盈余分配制度7、学习培训制度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三、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