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四中工会委员职责工会主席职责在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会全面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工运路线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以及《工会章程》、《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工会决定和教代会决议
2、充分发挥工会四项基本职能作用
组织教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深入教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为教工说话办事,维护教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3、定期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和教工代表大会
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和教代会职能作用,负责制定工会计划、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
收、管、用好工会经费
4、组织教工开展文体活动,活跃教工文化生活,推动学校工作
5、协助和配合党总支、校长室抓好教职工队伍思想建设和教工业务培训、提高工作
6、配合搞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关心教职工生活,坚持教职工有大事必到,帮教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委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8、做好离退休老教师工作和妇女工作
经审主任工作职责1、检查收缴会员会费是否按时和足额
2、审查经费预算科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工会经费执行情况(决算)是否符合关于预算精神和有关规定
4、审查工会经费比较大一点的开支或有关项目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5、审查每学期应公布的经费收支情况是否属实
6、审查工会主要负责人在外出、校外经手的、经办的是否第1页共5页符合规定
7、财务状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的分管领导报告
8、直接参与工会主席的离任审计事项,以上各项职责履行签字
女工主任工作职责1、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努力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素质
2、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