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第四章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制度作了原则规定,加之多数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劳动者的休息、休假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工作间隙休息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享有的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
《劳动法》对此虽未作规定,但作为劳动者一种休息的习惯已实行多年
例如许多用人单位在上、下午工作期间允许劳动者在规定的时间休息10至15分钟,有的还组织劳动者做工间操;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上夜班期间安排夜间用膳时间
是指劳动者在每昼夜(24小时)内,除工作时间外,由自己支配的时间
也就是说,除了最多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其余时间均为劳动者休息时间,包括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中午用餐等所有的时间
又称公休日,是指劳动者在一周内,享有连续休息在一天(24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
按现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周应休息两天,即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的休息时间
四、法定节日休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是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解放军建军节等;还规定,全体公民放假,若适逢休息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而部分公民放假日适逢休息日,则不补假
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假日
五、探亲休假
是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且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劳动者探望配偶和父母而享受的休假时间
劳动者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日;未婚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20天,若两年休假一次,则可给假45天;已婚者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探亲可给予路程假
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每年选择一次连续的带工资的休假时间
劳动者休假天数要根据其资历、岗位等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超过两周;一般以就地休息为主;第1页共5页不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劳动者发放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