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第八章知识归纳·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旅办发〔2013〕170号)关于旅行社(包括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原则的规定;·掌握旅行社的经营规范、旅行社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旅行社相关立法相关法律法规施行时间《旅行社条例》2009
1《实施细则》2009
3《旅游法》2013
1《部分行政法规的修改》2016
6《实施细则的修改》2016
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等活动,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出入境,境内或边境等业务的企业法人3
旅行社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食住行+导游观光咨询4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出入境,境内或边境+其他(咨询、设计等)(1)边境旅游(2)境内旅游:在我国除了港澳台之外的地区的旅游(3)出境:在内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前往其他国家地区(4)入境:港澳来内地,台湾来大陆;在中国长期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港澳台在境内的旅游5
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6
旅行社的设立条件设立条件旅行社人物、地点、设备、资金、其他分社地点、设备、名称(设立社+分社所在地+“分社”/“分公司”)服务网点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不得误导消费者人物:经管人员+导游
导游不得低于20%且不少于3名
设备:2部以上固定电话;传真复印计算机资本:境内或入境的,30W7
设立登记与许可·旅行社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内)·分社(营业执照、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服务网点(营业执照、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税务登记相关证明文件备案登记(设立登记后的3个工作日内)设立登记注意:(1)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规定:经营满两年且无侵害权益的承诺书;变更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