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2016年版)第一部分(100分)评价指标分值评估方法评分细则验收记录一、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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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
随机抽查当年门诊日报表、住院日报表;2
中医临床科室未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不得分;未设立中医病床扣10分;床位数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每少一个扣3分
*中医床位数占医院标准床位数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2分
*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专业加2分
科室设置情况;2
科室床位数;3
人员要求:⑴每床至少配备0
4名中医类别医师;每床至少配备0
4名护士;⑵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⑶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查阅人事档案资料;2
查阅护士长继续教育记录;3
人床比例每一项不达标扣3分;科室负责人资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护士长未接受系统中医药知识培训扣5分
人床比例;2.科室负责人资质情况;3.护士长继续教育情况;4
护士长访谈情况
医疗用房:⑴门诊诊室面积: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⑵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⑶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