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是党员干部的根本德行要求这里的“四有”,不是以律条来规范来约束——触犯了哪一条就要受到法律(纪律)的严肃惩罚和处理,而是“心中有”——心中应当有,必须有,不可以没有
因此,都属于“德行要求”的范畴
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这样两个方面的结合是非常重要的:好比鸟之双翼,没有了哪一个都不行
我们可以从无数实践中体会到
许多时候,没有“德治”,“法治”是不可能真正贯彻到底的,因为许多事情、绝大多数事情,尤其是事情的开头,往往都属于道德范畴——百层高楼起于垒土;而“坏人坏事”开始之时也是在道德范畴——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事情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因此,我们重视德行要求,就是一种“源头工程”
源头上守住了,不出问题,那么防微杜渐,事情就比较有办好的把握,对事业的损失不至于那么严重,许多有了这样那样毛病的干部也可以“悬崖勒马”,不至于发展到犯了党纪国法不得不受到严厉的惩处
就党员干部个人而言,光讲“法”不讲“德”,有的人就会阳奉阴违,“你有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规”
比如:之所以在“反四风”等等的作风整治过程中,有的人“风头来了躲一躲,风头一过立马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甚至还有的人就直接“顶风作案”
究其原因,人的“德行”不行
“四有”——心中有党,就是有坚定的崇高的信仰,就是对共产党的宗旨、主义和理想深信不疑,坚定不移,就是能够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党的利益统一起来
心中有民,这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胜利的保证,是我们每一个干部、党员存在的价值所在
习近平同志在讲述“四有”的时候特别强调“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就是以人民的利益论好恶,定是非,有了这样的原则性,我们就有了做一切事情、做好一切事情的“准绳”
第1页共11页心中有责,“责”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没有责任感的人,就不会有高度自觉的道德自律,就会在承担责任的工作中,玩忽职守,甚至尸位素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