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00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我站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第一条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站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站所属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法规安全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根据邵路安[2010]92号文件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主管领导、安全分管领导、法规安全股股长各交纳风险金2000元/人,领导小组成员各交纳风险金1200元/人,年底根据各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实行奖罚兑现
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强化安全责任
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下管一级”的原则,单位行政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做到责任到人,层层有人管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的安全意识
第三条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迅速上报;二是积极稳妥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三是成立联合调查组,查清原因,区分责任,严肃处理;四是及时上报批复结案,落实处理措施
凡是发生各类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各部门责任人应及时上报站法规安全股,报告事故要有文字依据或详细电话记录,有时间、地点、当事人,便于联合处理
凡属各部门负责人隐瞒不报,日后被检举出来的,每发现一次处罚部门责任人500元(处罚款从责任人的绩效工资中扣除),以此类推
第四条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督查
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每月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每季一次例会,做到检查有记录,有当事人签字,平时会议、学习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提出隐患整改措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督办,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