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2015-01合同编号: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第六章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服务第十章其他事项1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尊重,充分协商,严格履行
商品房买卖当事人可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也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通用条款是指基于商品房预售的本身属性不能或者不必协商的条款,专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或者可以协商的选择性、填充性条款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格式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给对方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