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一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
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
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
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
试问: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答1: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
②某学校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个保质、保量、保工期的教学楼
义务是按时、按量的支付施工方的工程款
某施工方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款
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教学楼
2:①从学校方考虑学校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就投入了使用,这个行为违反了工程竣工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果是一般问题,由学校方面承担
②从施工方考虑施工方向学校已经提交了竣工报告,教学楼是施工方自行验收合格,对学校的日常使用不存在使用不当问题,所以如果教学楼出现了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要按照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
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承包方应当承担维修,产生的费用问题就由学校和施工方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采用诉讼
案例分析二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工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20层的办公楼
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4-8,竣工日期为2007-8-8
每月26日,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问本案例的法律关系构成是什么
答: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客体是一栋20层办公楼
②某建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进度款
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一栋20层的办公楼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栋2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