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常州市本级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宣传提纲(2018年1月)一、新注册成立的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按照“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单位,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交换数据及时获取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同时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发生变更或注销该怎么办
2016年10月1日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只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交换数据及时更新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但已参保的单位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前,缴费单位应当向税务机关缴清社会保险费
附:常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信息一览表经办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公交市社保中心锦绣路2号8681110624路、53路、19路、33路、42路、47路、48路、59路、302路新北区社保中心汉江路376号新北人力资源市场内85127926B13天宁区社保中心中吴大道1287号天宁人力资源市场内86662005219路钟楼区社保中心星港大道88号钟楼区政府内88890221游1、B23、52路三、单位新录用了职工,应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企业单位填写《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及《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到就业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省部属企业、个体工商户暂不需要用工备案)
备案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表》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在窗口申报工作日内(每月6日至25日,遇节假日顺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新北/天宁/钟楼)办理用工参保手续
所需材料为:(1)《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2)单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