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决制度工作意见*县委发[20**]96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行村务大事民决制度的通知》下发后,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村务大事民决制度得到全面实施,村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得到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村级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受到了基层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为进一步适应农村新的形势,现就村务大事民决制度的深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要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务大事民决工作的领导村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村务大事民决全过程的领导,促使整个民决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现由村民下干事决心、定干事人选、评干事结果
要加强对民决议题提出的领导
村务大事决策前,村党组织要组织村“两委”干部,通过开展走访农户、召开“民主恳谈会”、“民情接待夜(日)”等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了解村民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村民最想办的急事、难事,然后由村党组织负责梳理汇总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
对其中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一般先由村党组织提出议题,或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议案报经村党组织同意后,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
走访农户工作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每月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村干部以分散走访和集体走访的方式进行,并将走访情况及时报告村党组织
“民主恳谈会”、“民情接待夜(日)”活动一般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村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可定期不定期召开
要加强对民决过程的领导
首先,民决方案的制定,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修改达成共识后,再提交村民会议进行民决
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召开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
其次,民决方案形成后,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做好宣传、教育、解释和引导工作,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民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