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条文说明1总则1
1说明制订本规范的宗旨目的
2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只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关于村庄、集镇和临时性排水工程,由于村庄、集镇排水的条件和要求具有与城镇不同的特点;临时性排水工程的标准和要求的安全度比永久性工程为低,故不适用本规范
关于工业废水,由于已逐步制订各工业废水的设计规范,故本规范不包括工业废水的内容
3规定排水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和基本任务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城镇,都必须制定城镇规划,按照规划实施管理
城镇总体规划包括各项专业规划
排水工程专业规划是城镇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
城镇总体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据此,本条规定了主要依据
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充分体现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的原则,编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设计文件
据此,本条规定了基本任务和应正确处理的有关方面关系
4规定排水制度选择的原则
分流制指用不同管渠系统分别收集和输送各种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合流制指用同一管渠系统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分流制可根据当地规划实施和经济情况,分期建设
污水由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并输送到污水厂处理;雨水由雨水系统收集,并就近排入水体,可达到投资低,环境1效益高的目的,故推荐新建地区采用分流制
旧建成区由于历史原因,一般已采用合流制,要改造为分流制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