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六、口头医嘱执行制度1、口头医嘱只限于对患者实施紧急抢救时使用,内容一般只涉及抢救药品和主要抢救措施
非紧急抢救患者时,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2、医师在下达口头医嘱时,要表达清晰、表述准确,对抢救用药,要明确药品名称、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
3、护士执行口头医嘱前,要完整复述医嘱内容,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对执行的每次口头医嘱,护士均应将药品名称、使用剂量、使用方法和主要抢救措施以及执行时间(到分钟),及时准确地速记于抢救用药登记本中
5、护士应妥善保存抢救过程中使用的药品空安瓿
6、抢救结束后,医师和护士共同核对记录本中相关记录和药品空安瓿,确认无误后,进行双签名,以备核查
7、补记书面医嘱
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患者需紧急抢救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完整复述医嘱内容医师确认无误执行医嘱补记书面医嘱抢救结束,医师和护士共同核对并在登记本上签字保存药品空安瓿护士将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主要抢救措施记录于抢救记录本中第二篇: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口头医嘱执行制度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在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3、在执行口头医嘱时,保留使用过的抢救药物空安瓿,待医生补齐医嘱,经第二次核对后方可弃去
4、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督促医生及时补记医嘱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2014-06-21修订第三篇:口头医嘱执行制度XX县区人民医院口头医嘱管理第1页共4页制度在临床工作中,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口头下达医嘱,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因病情危急,时间紧迫,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执行口头医嘱,其他任何情况下,护士等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