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几点思考【摘要】行政监察是国家权力监控体系中得一个重要环节,在国家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尤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行政权力越来越大,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加强行政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越加明显
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分析当前我国行政监察的现状和问题,努力探究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建议和措施,从而推动我国行政监察职责作用的有效发挥
【关键词】行政监察;行政纪律;廉政建设一、我国行政监察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我国行政监察有着悠久的历史,自西周颁布“纠察令”、设立“御史”开始,各朝各代继而行之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不断地发展和演变,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察体系
尤其是恢复重建以来,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有利于政府勤政廉洁建设
但是,由于我国现行行政监察起步比较晚,体系建设还不是很完善,导致行政监察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合署办公对行政监察所造成的影响
199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种职能
合署办公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但是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使监察机关的职能弱化、淡化
(2)监察机关缺乏独立性
由于我国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对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又要服从本级政府的领导
这就导致行政监察机关无法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而上级行政监察机关又鞭长莫及,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监督检查,从而导致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与此同时,对同级人民政府部门的监管也受到极大地制约和干扰
由于和其他部门平级,本身不具有、上级也未赋予其综合管理的职权,在行政监察过程中,各主管部门通过其“职第1页共3页权”反过来牵制行政监察部门,从而使监察部门处于两难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