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代替密级商密1级▲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2008-07-15制订2008-09-25发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前言本规范是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面指导汽车零部件取样的规范和原则,并在今后的实际应用中不断修正和完善,使取样过程的质量得以保证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VOC项目组负责起草;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所橡塑材料室进行管理和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罗华、王晓、杨旭俭、赵志宏编制:罗华、杨旭俭、赵志宏校核:王晓审定:刘杨胜批准: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版本号制定/修订者制定/修订日期批准日期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零部件取样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汽车零部件总成及材料的取样
本规范适用于车内零部件,包括维修用零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术语与定义本规范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
1车内零部件interiorparts用于车内与排放有关的区域包括所有直接或者通过空气与汽车乘客舱相连的区域,也包括行李室、空调和加热装置以及车身内衬后面的空间的有机非金属材料零部件,主要由塑料、橡胶、毡、纺织品、人造皮革、真皮、泡沫、喷漆、密封胶、隔热隔音材料等构成的零部件
4适用部件需要接受检测的车内零部件,见表1
5取样、包装运输5
1取样原则5
1样品应从经检验合格包装的零部件中抽取
原则上应保证样品材料及零部件的取样时间符合零部件的最短供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