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一、药品购进、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和验收
二、药品购进、验收人员必须是药学专业和相关医学、护理等专业人员担任,并熟悉药品知识
三、药品购进必须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并索取有关证照存档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验收记录,购进、验收记录载明供货单位、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等内容,票据和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少于二年备查
五、购进进口药品需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并验收,检查其包装和标签,以及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中文说明书
六、购进药品必须签订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等内容
七、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个体诊所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
第二篇: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为严格药品的购进和验收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及用药安全防止违规药品进入,制定本制度
1、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相关票据齐全
2、为保证药品质量,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合法证照复印件,供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购货合同等,留存备查
3、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进货情况的质量评审,分析总结药品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供货单位的供应能力、质量信第1页共11页誉等进行综合评价
4、根据药品的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进行质量验收
具体包括对药品的外观性状,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对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产品出厂合格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质量状况等进行逐一验收
5、对货与单不符,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