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储备面粉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地方储备面粉管理,根据《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下达地方储备食用油和成品粮油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地方储备面粉,是指市政府为保障我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在原有地方储备粮规模内,通过品种兑换而储备的成品粮库存,品种为国标特一粉,其中包括部分小包装
三、地方储备面粉是地方储备粮的组成部分,应确保达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政府随时调得动、用得上”的管理目标和“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存放、专帐记载、专人管理,品种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存放地点落实)的管理要求
四、地方储备面粉加工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由同级粮食主管部门指定
可委托加工企业“代加工”,然后收回原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储存;也可将原粮一次性拨付给加工企业,委托加工企业加工并储存
五、地方储备面粉应存放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仓房门口显著位置统一悬挂“市地方储备面粉”标牌,设立“储备粮专卡”和“查仓记录簿”等(格式另发),由具备相关保管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并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即无害虫、无鼠雀、无变质、无事故)标准
六、地方储备面粉原则上应足量储备
为缓解保管压力,确保储存安全,当市场稳定时,可适当减少面粉库存数量,但面粉和原粮库存总数(折原粮)应始终保持政府确定的规模
每年10月初至来年2月末销售旺季、“两节供应”期间以及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要确保面粉按规模足量储备;其它时期可按40%-60%的比例掌握
承储企业和加工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随时保持加工设备正常,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应立即补足面粉库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1页共2页七、地方储备面粉采取周转储备的方式
承储企业或加工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自主决定对地方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