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单位内部使用)第一篇: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单位内部使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为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报告制度,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方便及时准确掌握食品安全信息,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汇总、报送、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制定本制度。一、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建设,协调落实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任务,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和反馈;负责本级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数据安全。二、具体分工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为信息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搜集、汇总、审核、上报报告工作。三、信息报告内容(一)国家、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领导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讲话和指示;(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情况;(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检测、检验等情况;(四)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总结、通报、经验材料、行动方案、专题调研报告,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五)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举报投诉、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四、信息报告方式信息的联络和通报采取紧急与定期相结合、书面报告与会议通报相结合的方式。(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和食源性疾病流行应紧急报告;第1页共5页(二)食品监管工作情况及动态要定期报告;(三)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结果公告、食品安全监测报告、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重大事故查处情况、食品安全重大活动情况信息及时报送;(四)食品安全统计表按有关要求报送;五、信息的发布信息有及时发布有助于群众了解食品安全信息,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不断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整理、分析、发布制度,为有序开展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第二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发布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信息是指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餐饮检验检疫等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的信息,主要包括:(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全市食品安全总体趋势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监测获得的反映全市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含抽检)信息。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含抽检)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四)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五)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的监管大案要案、查处案件、执法情况及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六)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第三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第2页共5页信息联络报送工作。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信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条信息报告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的信息报告情况予以通报。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定期发布。各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发布,但需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对于预测、预警或突发事件等需发布的信息以及因特殊原因需要发布的信息,可随时组织发布。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报告、发布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的原则,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人对所发布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