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立多元化的林业经营主体,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在集体林权改革中,要与我区未来发展实际相结合,对明确列入城中村改造或实施重点项目范围内的林木可收为国有,对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范围内的林木可纳入公园建设予以收回
促进林业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坚持尊重历史,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三)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
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配套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规范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集体林产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目标
二、林改的范围第1页共6页根据我区林木分布的特点及现状,本次参加林改的街道确定为汉城、未央宫、六村堡、三桥及草滩5个街道
林改的范围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