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参考总结-乡镇司法所年度工作参考总结20xx年,东屏司法所及镇调处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求真务实,开辟创新,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及调处中心根底建立和队伍建立、业务建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标准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为效劳经济社会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和奉献。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基固本,完善机制(一)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及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立,努力打牢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根底。我所按省优标准,充实了工作人员,装备了专职社工和专职调解员,添置配齐现代办公设备,司法所及调处中心做到了“四室”齐全(司法所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谈心室;调处中心有:办公室、接访室、调解室、督查室),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着力加强了镇调处效劳中心标准化建立,到达了省优标准。稳固和完善了镇、村及行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夯实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建立了一支“热爱调解、通晓业务、会做群众工作”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推进了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立。目前,我镇根本实现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各村、社区全覆盖,根本做到了一般性质的纠纷不出村,全部化解在基层。同时在民调队伍建立上,我所坚持定期召开民调主任例会,汇报情况,互相交流,学习专业知识和疑难纠纷调处技巧。通过例会加强了民调主任的责任感,拓宽了民调人员的视野,提高了调处的业务水平。(二)积极整合各类调解资源,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稳固、完善和创新。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不断稳固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尤其是公调对接机制,推进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构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要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健全严重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二、开展排查化解攻坚(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努力从源头上操纵矛盾纠纷的多发势头,我镇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发动和组织镇调处效劳中心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化村组、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理解纠纷信息。特别是对矛盾纠纷多发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排查,全面掌握矛盾纠纷隐患等苗头线索,真正做到早发觉、早介入、早处理。(二)对已掌握的和排查中发觉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今年我镇调处中心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认真进展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进展登记和分流,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为开展调解做好充分预备。在此根底上,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明确专人负责调解,一抓到底,化解了一批有妨碍的历史积案和疑难纠纷。我镇调处中心今年1-11月,已接待群众上访13批次,近57人次;调处社会疑难矛盾纠纷21件次,处理各类民间纠纷101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从中可看出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稳固社矫强化帮教(一)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治理施行方法》及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两个“8小时”制度,即每人每月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8小时以上,每人每月必须参加集中学习8小时以上。坚持每人每周必须向司法所汇报近期生活和工作情况。同时我所将《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印发给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从而标准本人的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遇到拿不准或无法处理的事情不擅自作主,向上级请示汇报后再行处理处理。全年在我所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共计28人,目前在册的有15人,全年接收了12人,解除了15人,截止全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确保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