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药种植合同书甲方:营业执照号乙方:身份证号为大力发展中草药种植产业,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中草药种植示范基地,通过甲方介绍种苗、种植技术、管理模式及收购服务后,认为该中草药种植切实可行,双方自愿达成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进行合作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保证种苗品质纯正,达到药用种植的指标要求
2、甲方负责种苗的包装、运送,运输期间种苗的死亡由甲方负责调换
3、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种植技术、提供种植技术资料,并派遣技术人员不定期到乙方种植基地进行技术指导
4、甲方长期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解答乙方种植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甲方鼓励乙方钻研新的种植技术,若将所开发的行之有效的种植技术回馈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和推广,甲方可予奖励
6、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水灾、洪灾、火灾等)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7、甲方对乙方种植出来的产品进行收购,如需要自行销售要得到甲方的同意方可(收购标准详见合同附页产品收购细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所提供的中草药种植技术资料,并得到甲方长期的技术指导
2、乙方有权享有甲方所开发的新种植技术、新品种的优先获得权利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种苗和种植技术
4、乙方培训期间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听从甲方技术人员的安排,不得有损于甲方基地(种苗及种植设施)的行为
5、乙方需严格按甲方种植技术及要求、结合当地气候环境条件自行组织种植,自主经营,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未按照甲方技术规范种植或自动放弃种植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合同所交款项不退),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水灾、洪灾、火灾等)造成损失的,乙方不能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7、乙方种植出来的中草药产品由甲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