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工作意见一、加大培育力度,推进企业工商联络员队伍建设1
加强企业工商联络员登记备案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登记、年检、巡查等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使企业认识到推行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优越性,主动申请企业工商联络员的登记备案
各级注册登记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指定人员负责《*市企业工商联络员登记表》收集、信息登记、整理归档以及企业工商联络员登记备案的其它相关工作
建立企业工商联络员共享信息库
按照分级建立、共享使用原则,各级注册登记机构负责编制本级企业工商联络员花名册,其中外资企业工商联络员相关信息同时由企业自行通过ca证书录入企业登记数据库
各级注册登记机构每半年(6月30日、11月30日前)应将本级企业工商联络员花名册通过oa报市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由其统一通过*市工商政务网发布,实现全市工商系统有关企业工商联络员信息的共享,为落实企业工商联络员服务措施奠定基础
落实企业工商联络员培训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谁登记、谁管理,谁培训”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分级管理、分类培训工作;要进一步依托个私协会、商标广告协会、经纪人协会等单位,按照“企业所缺、工商所能”的原则,以工商法律法规、工商登记事务、企业商标品牌战略、企业规范经营、维护合法权益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工商联络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办事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工商联络员队伍
二、完善联系机制,促进双向沟通交流1
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机制
各单位要以注册登记机构全体人员、其他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所业务骨干为主体,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服务质量好的工商业务指导人员队伍;要通过网络、公示栏等载体,提供指导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企业工商联络员自行选择业务对口的指导人员
同时指导人员要及时查收通过各渠道反馈的企业工商联络员需求,主动与第1页共4页之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