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管理制度辽阳石化分公司设备润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润滑管理,确保设备润滑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厂及直属单位
第三条机动设备处是公司设备润滑的归口主管部门,设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公司设备润滑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编制设备润滑手册;(二)审批各厂润滑油品需用计划、进口油品申请报告和油品代用报告;(三)组织经验交流,推广先进润滑技术
第四条各厂和直属单位机动科或主管部门、车间(装置)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加换油必须有专人负责
第二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五条各厂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岗位责任制,编写设备润滑手册,填写润滑油脂加换油记录
设备大修时,要把润滑情况及加换油情况填入设备档案
第六条新进润滑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并经生产监测部化验分析,合格后验收入库
库存油品在发放时,须向用户提供3个月之内的化验单,超过3个月应重新进行化验分析
第七条润滑油品的化验分析周期:(一)关键机组在用润滑油每月化验分析一次理化性能指标,每周化验分析一次水分;(二)装油容积在100立升以上的设备在用油品,每季度末化验分析一次理化性能指标;(三)库存的常用油品(汽轮机油,抗磨液压油、低凝液压油、液力传动油、齿轮油)每3个月化验分析一次,库存超过6个月的领用时可增加抽检的数量,其它油品领用时可以临时化验;第1页共13页(四)运转中的设备如发现油品异常、温度升高等情况,可根据需要随时取样分析并及时上报机动设备处
第八条如无特殊要求,库存或在用油品化验分析项目只化验粘度、闪点、酸值、凝点、水分、杂质;在用汽轮机油还需进行抗乳化度、颜色等测定;特殊油品按主要指标进行
第九条生产监测部中心化验室负责全公司新进厂润滑油品的化验分析工作,和库存润滑油品及机动设备处临时安排的润滑油品化验分析工作,并及时提出化验分析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