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站室评议制度(2011年9月26日)群众工作站、室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平台和窗口,群众工作站、室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基层工作的落实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全省群众工作站、室的工作,着力推荐群众工作站室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原则按照“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今年1号文件要求,对群众工作站、室硬件建设情况、机制建设、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基层矛盾化解情况、上访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
以群众评议和上级主管部门评议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日常评议与年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各地群众工作站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确保各项群众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评议内容1、群众工作站、室建设情况,包括
有固定工作场所;有适当固定的工作人员;有必要办公设备,如电话、电脑、桌椅、文件柜等;有统一的工作站、室标牌;有办事台账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
2、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办理行政服务或便民利民事项;走访群众掌握舆情,排查调解矛盾纠纷;为民办实事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群众工作站对群众工作室工作指导情况;群众工作室对本地本部门工作指导情况;组织站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为本地、本部门发展出谋划策情况
3、机制运行情况,包括
日常值班制度;工作日志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公开公示制度;民情档案制度;服务群众代理代办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各级干部入驻群众工作站室制度
4、群众工作站室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包括
工作方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效;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情况
5、工作创新情况,包括
积极探索群众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群众满意并有推广价值
第1页共12页三、评议方式1、乡镇(街道)群众工作站由县(市、区)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村(社区)群众工作室由乡镇(街道)群众工作站负责组织评议;企事业单位群众工作室由上一级工会负责组织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