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绩效考核细则【2015年8月10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将员工个人发展目标融入企业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营销中心员工薪资调整、人员晋升、降级、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营销中心全体员工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四条营销中心薪酬体系·营销中心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和福利组成
·固定工资:即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包括奖金、绩效工资、提成工资;·福利: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生日红包、工龄工资等
第五条销售指标·部门2015年销售指标:2000万;·个人2015年销售指标:500万
第六条提成比例·1000万以下的项目提成比率为2%;·1000万以上的项目提成比率为3%
第三章绩效考核办法第七条绩效考核是指考核员工总薪酬按比例计算部分;考核周期为3个月
第八条营销中心绩效考核办法:1、定量考评(由行政人事协助营销中心完成各考核项的得分统计)1)日常行为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20%,共20分)出勤率(50%,共10分):由人事部负责统计员工出勤的具体情况,月度员工出勤率达100%,得满分;事假一天不扣分、在一天事假不扣分的基础上超出一天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10分,病假不扣分,直至扣完为止;个人工作行为管理(25%,共5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员工对公司制度(如公事外出员工登记制度、差旅制度等)的遵守履行情况
每违反一次扣1分,共5分,直至扣完为止
工作计划和总结提交情况(25%,共5分):营销中心员工需自觉提交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按时按质进行工作规划得满分
2)销售业绩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50%,共50分)销售业绩任务(60%,共30分):以营销中心年销售指标2000万算,得出在职营销人员月平均销售指标,计算上月营销人员销售任务完成率;考核标准为100%,任务完成得满分,每低5%,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