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顾问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的营销顾问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营销服务的内容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企业营销顾问团队,针对乙所属区域内开展项目,完成项目的整体运营,推广运作,并且乙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调研,做出建设性的计划方案,优化甲方的产品,并且协助甲方并且结合企业本身规划落实各项计划与方案
2、运营期间(包括企业调研诊断、活动策划、项目方案规划设计、项目推动实施和项目运行)甲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调整相关决策
3、运营期间,甲方以电话、视频会议及面谈的方式向乙方询问相关运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具体服务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应给予乙方决定的授权,与绝对的支持
即乙方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有知晓的权力,并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
如甲方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的办法
二、合同期限营销顾问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或甲方项目停止运营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营销策略、负责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文件,提供项目运作的整体规划、方案,技术支持及甲方要求,并在收到乙方任何书面报告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以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甲方有权对乙方各阶段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性要求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及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成果的任何权利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承接甲方的营销顾问工作,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应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乙方成果报告以及工作计划安排需经甲方认可,甲方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