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合同编号:1年月日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
(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4、总价款:¥元,大写:(不含税金),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