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董秘资格考试要点及试题解析一、与“时间”有关的要点1、挂牌公司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的,非现金资产若为股权资产,应当提供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如有)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6个月)
非现金资产若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应当提供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1年)
2、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函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3、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做市或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通知该公众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
4、公司涉及重大重组事项时,可在转让日收市后(15:30-16:30)之间接受公司的暂停转让申请
5、后续加入为股票做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受申请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7: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7、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