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安全生产协议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为配合工程施工所聘请的劳工队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一)乙方是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二)乙方需要为工作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负责;如果未及时办理,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可以帮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三)乙方应对承包的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四)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五)乙方自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如乙方因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