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和台州市肿瘤医院医共体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市肿瘤医院在浙江省肿瘤医院的托管下,管理机制灵活,技术力量雄厚,并有很强的特色,也有合作的实力和意愿
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是乡镇基层卫生院,是公益性医疗机构,有两大根本任务,一是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二是提供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
近年来,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的工作虽然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存在设备不足、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卫生院存在服务能力不足、床位利用率低等现象,有与台州市肿瘤医院联合、协作办院的意愿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探索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防病治病问题,进一步盘活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浙江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市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改办[2017]7号)、省卫计委、省编办、省财政等5部门《关于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18]9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8]
号)等文件精神,在市卫计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台州市肿瘤医院和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相互沟通和了解,同时报告县卫计委及相关管理部门,研究批准了合作方案,为保证合作工作顺利开展,达成台州市肿瘤医院与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建立起紧密型医共体的协议
一、合作原则和形式(一)合作将以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方针政策为依据,以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需要为导向
(二)、合作期间确保两家医院的公立性质不变,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乙方的原有医疗机构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功能定位不变、财政补偿不变、政府投入方式不变
(三)、合作形式:以全面托管形式,甲方派驻管理人员担任乙方院长,进驻其他管理人员
共同组建医共体理事会,在理事会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合作
(四)、两家单位的工作共同合作,乙方提供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