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脱贫攻坚业务知识考试题库1、贫困户精准扶贫档案袋中需放置扶贫手册、扶贫政策口袋书(最新要求又不需要放了)、年度收入公示表、贫困户户口簿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本。2、村级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档”档案清单是:湖南省农村扶贫对象档案、扶贫手册、户情登记本、贫困户脱贫验收表(2014、2015年度已脱贫户复核表)或贫困户退出确认书。3、贫困人口脱贫验收以户为单位,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执行。“一超过”:即家庭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两不愁”:不愁吃,即家庭成员常年食品支出由家庭自主保障或国家保障,饮水安全达标;不愁穿,即家庭成员常年服装支出由家庭自主保障或国家保障。家庭成员生活稳定在温饱水平以上。“三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即家庭成员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义务教育保障,即适龄未成年人均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现象(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家庭成员享受其他相应教育扶贫政策;住房安全保障,房屋场地安全,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和抗震要求,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用房不计入面积控制要求)。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按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确认的搬迁安置房相关标准执行。4、贫困人口脱贫验收按照村民主评议、乡镇入户核实、农户确认、乡镇公示、县抽查复核、省市评估核查、县批准公告的流程进行。5、贫困村退出验收按照“两个确保、两个完善”标准执行。“两个确保”为“否决指标”,有一项不达标不能通过验收。贫困发生率,即确保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村集体经济收入,即确保行政村集体企业、产品物资销售、土地租赁、场地(铺面)租赁,农林牧或其它集体经济收入(不包括转移支付收入)退出当年达到4万元以上。两个完善。“两个完善”评分指标8个,总分100分(具体分值见《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得分≥80分为达标。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包括主干道通畅,即行政村道路硬化(沥青、水泥路面),原则上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到达村委会或行政村学校所在地;村组公路通达,即25户以上自然村寨道路实现通达标准。安全饮水,即100%农户通过自来水、打井、饮用山泉水等方式有效解决安全饮水问题,25户(含)以上自然村寨或小组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电力保障,即100%农户家中通生活用电(含光伏发电)。公共服务基本完善,包括就学就医方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养老、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基层组织建设运转达标,村“两委”班子战斗力较强,党员致富带富作用发挥较好。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基本完善,有村务公开栏、有卫生室等。6、贫困村退出验收按照村自主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县审核审批、备案管理、省市核查、退出销号的流程进行。7、贫困县摘帽验收按照“一降低、一高出、一达标”标准执行。“一降低、一高出”为“否决指标”,有一项不达标不能通过验收。“一降低”指摘帽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一高出”指摘帽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按照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实现8000元、2020年突破10000元的要求,测算到年份作为验收标准);“一达标”为达标指标,指贫困县摘帽时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率、贫困村退出率达95%以上为合格。8、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补助按2.5万元/人标准执行,基础设施及宅基地等其他按3.2万元/人标准包干到乡镇区、农林场。同步搬迁对象,住房补助按1万元/人标准执行,基础设施及宅基地等其他按3.2万元/人标准包干到乡镇区、农林场;分散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补助按2.5万元/人标准执行,宅基地及其他按1.6万元/人标准包干到农户;托底分散安置建设项目补助,按户均5万元标准包干到乡镇区、农林场;托底集中安置的按集中安置的办法补助并包干到乡镇区、农林场;货币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按人均5万元标准包干到农户。9、建档立卡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也不可以低于23平方米。分散安置地在农村的,每户(不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