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1
本工程为XXXX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工程规模约为2000㎡,包括教育基地楼1-2层内布展,布展面积1620平方米,布展涉及展厅布展,配套电气、灯光、音像、互动等设施设备,同时涉及一二层公共区域(含楼梯)内场景布展、艺术挂画、主题墙布置及大厅显示器安装等,在其他建筑内根据要求进行装修,配套水、电、消防及弱电系统
设计总工期为XX日历天
二、技术方案1
1为加强对XXXX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以及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确保设计质量,明确建筑装饰设计师的责任范围,规范各阶段工作范围与深度,以便于有效控制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程,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编制依据1
1建设部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1992]102号
2建设部2000年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3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1适用的工程范围:凡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新建、改扩建、已有旧建筑改造的装饰装修工程,均应纳入本规定的有效范围之内
2适用的专业范围: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建筑装饰及装修专业
一项完整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所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专业,如结构、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以及工程经济概预算等专业,其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不在本规定中作出具体要求
但以上专业应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1992]102号),并针对建筑装饰设计有别于建筑设计的特殊性质,在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中作出相应的调整
3适用的设计文件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各阶段所编制的设计文件,均应纳入本规定的有效范围之内
但是艺术品陈设和装饰部品(如壁画、浮雕、立体雕塑、家具陈设等),以及特殊工艺设计(如厨房工艺、园艺、舞台照明、音响和视觉设计等),其设计表达方式及图纸文件深度在本规定中不作具体要求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主要分为方案设计和施工